《中國工會章程(修正案)》
(2008年10月21日中國工會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)
總則
中國工會是中國共産黨領導的職工自願結合的工人階級群衆組織,是黨聯系職工群衆的橋梁和紐帶,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,是會員和職工利益的代表。
中國工會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,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》和《中國工會章程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,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。
工人階級是我國的領導階級,是先進生産力和生産關系的代表,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主力軍,是維護社會安定的強大而集中的社會力量。中國工會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,以馬克思列甯主義、毛澤東思想、鄧小平理論和“三個代表”重要思想為指導,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,貫徹執行黨的以經濟建設為中心,堅持四項基本原則,堅持改革開放的基本路線,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根本指導方針的貫徹落實,全面履行工會的社會職能,在維護全國人民總體利益的同時,更好地表達和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,團結和動員全國職工自力更生,艱苦創業,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