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
一、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》、《中國工會章程》和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,制定本辦法。
二、本屆會員大會(會員代表大會)選舉新一屆委員會委員 人,選舉工作由本屆工會委員會主持。
三、大會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方式,候選人按姓氏筆劃為序排列。新一屆工會委員會委員實行差額選舉,委員候選人 人,應選委員 人,差額 人。
四、新一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建議名單,由基層工會小組醞釀提出,經本單位黨組織同意,确定候選人名單,經大會通過後進行選舉。
五、選舉時,參加選舉的會員(代表)必須超過全體會員(代表)的三分之二,方可進行。對選票上的候選人,可以表示同意、不同意或棄權,也可以另選他人。同意的在候選人上方空格内畫“○”;不同意的畫“×”;棄權不畫任何符号。如另選他人,在相應的空格裡寫上另選人的姓名,并在其姓名上邊的空格内劃“○”符号。
每張選票所同意的人數不得超過應選人數,否則為廢票。
六、候選人得票超過全體會員(代表)的半數,始得當選。如果票超過半數的候選人數多于應選名額,以得票多少為序,至取足應選名額為止;如遇票數相等不能确定當選人時,應就票數相等的重新投票,得票多的當選。如得票超過半數的候選人少于應選名額。不足名額另行選舉,若接近應選名額,征得多數會員(代表)同意,可減少名額。
七、大會選舉印制選票,即工會委員會委員選票。
八、選舉時,會場設1個票箱,會員(代表)在工作人員引導下順序投票,不設流動票箱,不能委托投票。投票結束時,當場開箱清點選票,收回的選票等于或少于發出的選票,選舉有效;多于發出的選票,選舉無效,須重新選舉。
九、選票一律用鋼筆、圓珠筆或簽字筆填寫,符号要準确、清楚。
十、大會選舉設監票人2人,由本屆工會委員會提名,提交大會通過。監票人對選舉全過程進行監督,已提名為新一屆委員會委員候選人的同志,不得擔任監票人。
十一、計票完畢,由監票人宣布計票結果,由大會主持人宣布當選結果。
十二、新一屆工會委員會任期3年。
十三、本選舉辦法經本屆會員大會(會員代表大會)通過後生效。